南房〔2018〕107号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物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房管局,局属顺庆、高坪、嘉陵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资质取消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建房发〔2018〕23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对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工作,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地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
(一)本地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资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盖有印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物业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签定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5.有不少于5人的工程、会计、经济(物业管理师)等4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资料;中级以上职称中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资料;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的消防、电梯维护等业务负责人资料。
(二)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向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一次性提交企业信息登记所需资料,装订成册,由注册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
2.初核。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初核,核查登记资料是否齐全,中级职称人数、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3.复核。市房管局物管科负责复核,指导企业按要求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并在信用管理平台录入信息。
4.审核。市房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局物管科归档并核发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本。
(三)登记要求:信息登记需要的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证书在局物管科复核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外来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
(一)外来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外来企业是指注册地不在我市行政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同时企业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或良好信用记录的信用资料,在我市办理信息登记后从事物业服务活动。
(二)办理外来企业信息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外来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盖有印章)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在本地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4.注册地在四川省外的企业提交省住建厅核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物业服务活动信息录入表》,同时在省住建厅备案的驻川分支机构技术人员应在我局进行登记;
5.拟派驻我市的有不少于5人的工程、会计、经济(物业管理师)等4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资料;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的资料;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的消防、电梯维护等业务负责人的资料;
6.企业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资料。
(三)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向分支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一次性提交企业设立所需资料,装订成册,由注册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
2.初核。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初核,核查资料是否齐全,中级职称人数、在四川省住建厅备案的驻川分支机构技术人员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达到要求。
3.复核。市房管局物管科负责复核,指导企业按要求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并在信用管理平台录入信息。
4.审核。市房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局物管科备案归档并核发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本。
(四)证件要求:信息登记提供的劳动合同、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在局物管科复核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年度监督检查
(一)企业信用信息年度监督检查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如实申报管理的所有商住小区项目,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从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之日起每满一年的前30日到市房管局物管科记录监督检查情况。
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与街道办事处沟通,结合物业小区管理及纠纷调处情况,按照信用信息管理的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记分管理。
(二)办理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年度监督检查应提交下列资料
1.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年度监督检查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盖有印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人员配置资料:
(1)工程、会计、经济(物业管理师)等相关专业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2)物业企业管理电梯、自动报警消防系统项目的,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要求提供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物业服务合同主要页复印件;
5.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本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向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一次性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监督检查所列资料,装订成册,由注册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
2.审核。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在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本上记录企业信用得分,签署意见。
3.记分盖章。局物管科复核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在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本上加盖监督检查印章。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信息变更的有关事项
(一)物业企业办理信息变更的条件
物业服务企出现分立、合并、股权转让、变更法人和变更营业场所等,在工商部门登记后30日内到局物管科进行信息变更登记。
(二)办理物业企业信息变更需要提交的以下资料
1.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变更登记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盖有印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资料;
4.原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本;
5.企业人员配置资料:
(1)工程、会计、经济(物业管理师)等相关专业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2)物业企业管理电梯、自动报警消防系统项目的,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要求提供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申请人向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一次性提交企业信息变更所需资料,装订成册,由注册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
2.初核。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初核,审查资料是否齐全,中级职称人数,专业技术人数是否到达要求,并在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变更登记表签署意见。
3.复核。局物管科负责复核,所需证书、合同的复印件和原件。
4.审核。市房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局物管科备案归档并核发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本。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我市完成信息登记的新设物业服务企业到县(市、区)异地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如实填报信息登记表,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填报的登记表进行抽查,对填报不实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南充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管理实施意见》(南房〔2014〕176号)的规定进行扣减信用分。
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的文件下发后,本通知自行废止。
附件:1.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表
2.外来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表
3.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表
4.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变更表
5.南充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表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表
申报企业: (公章)
企业地址: 县(市、区)
填报时间: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制
特别提示及填报说明
一、特别提示
1.我市未批准任何机构代办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业务,只要符合条件,申请人均可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备案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3.物业服务企业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遵循自愿的原则,入会、退会自由。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您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持续改进工作的动力。
业务咨询电话:2666596 服务监督电话:2223471
二、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工整,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申报企业须提交以下资料:
(1)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
(5)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物管师)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
3.本表统一用A4纸打印。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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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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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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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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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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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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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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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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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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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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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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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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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职管理 和技术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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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级以上 职称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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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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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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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简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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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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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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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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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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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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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章: 年 月 日 |
企业持证上岗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证书 |
物业服务资格证书 |
||
职称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格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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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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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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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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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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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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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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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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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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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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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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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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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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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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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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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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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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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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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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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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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登记意见
企业申报意见: 我司依照《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申请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房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 房 管 部 门 意 见 |
物管科意见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2
外来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表
企业名称: (公章)
备案地址: 县(市、区)
填报时间: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制
特别提示及填报说明
一、特别提示
1.我市未批准任何机构代办外来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业务,只要符合条件,申请人均可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您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持续改进工作的动力。
业务咨询电话:2666596 服务监督电话:2223471
二、填表说明
1.本表由拟在我市从事物业服务工作的外地物业服务业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写、修改,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须提交下列资料:
(1)外来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来企业需提供在本地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四川省省外的物业企业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4)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物管师)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
(5)企业注册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资料。
3.本表统一用A4纸打印。
企业基本情况
总公司 信息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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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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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
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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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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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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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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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 机构 信息 |
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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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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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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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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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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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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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物业服务总人数: 人,其中项目经理 人,物业管理师 人;秩序维护员 人,环境维护员 人,绿化维护员 人,设施设备维护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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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主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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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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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物业负责人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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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营业 收入总额(万元) |
|
上年度企业利润 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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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物业服务人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证书 |
物业服务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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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格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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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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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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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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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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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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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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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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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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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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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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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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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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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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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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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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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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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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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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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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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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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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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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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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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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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 型 |
建筑面积 |
接管日期 |
获奖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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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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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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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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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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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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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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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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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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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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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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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项目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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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如实申报在南充管理的所有小区项目,凡不实申报的,每发现一个扣信用分10分。
信息登记意见
物业服务企业意见: 我司申请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登记,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承诺遵守南充市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要求,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理。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级房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 房 管 部 门 意 见 |
物管科意见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3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
登记表
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地址: 县(市、区)
填报时间: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制
特别提示及填报说明
一、特别提示
1.我市未批准任何机构代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业务,只要符合条件,申请人均可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3.物业服务企业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遵循自愿的原则,入会、退会自由。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您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持续改进工作的动力。
业务咨询电话:2666596 服务监督电话:2223471
二、填表说明
1.本表由接受监督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写、修改,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被监督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须提交下列资料:
(1)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按要求提供中级职称(物管师、会计、工程师、经济师)、设施设备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4)物业服务合同主要页复印件;
(5)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登记本复印件。
3.本表统一用A4纸打印。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
详细地址 |
市(县、区) |
||||||||
注册资本 |
|
成立日期 |
|
办公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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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
||||
企业负责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
||||
企业总人数: 人,其中项目经理 人,中级职称 人;电梯操作人员 人;消防操作人员 人;电工操作人员 人;秩序维护员 人,环境维护员 人,绿化维护员 人。 |
|||||||||
经营范围 |
主营:
|
||||||||
兼营:
|
|||||||||
上年度企业营业 收入总额(万元) |
|
上年度企业利润 总额(万元) |
|
||||||
物业管理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 型 |
建筑面积 |
接管日期 |
获奖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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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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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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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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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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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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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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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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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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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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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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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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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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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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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
|
|
管理项目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注:应如实申报在南充管理的所有小区项目,凡不实申报的,每发现一个扣信用分10分。
监督检查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意见: 我司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 市 区 房 管 部 门 意 见 |
信用记分 |
根据《南充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对申报企业予以信用记分,其中加分 分,减分 分,合计记分 分 |
监督检查意见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注:信用记分加减项应说明事实或提供依据。
附件4
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变更表
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地址: 县(市、区)
填报时间: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制
特别提示及填报说明
一、特别提示
1.我市未批准任何机构代办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变更业务,只要符合条件,申请人均可办理相关手续。
2.办理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变更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3.物业服务企业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遵循自愿的原则,入会、退会自由。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您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持续改进工作的动力。
业务咨询电话:2666596 服务监督电话:2223471
二、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写、修改,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申报企业须提交下列资料:
(1)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变更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资料;
(4)原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证书副本;
(5)企业分立、合并和股权转让的,须提交物业管理师、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并附社保证明。
3.统一用A4纸打印。
物业管理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 型 |
建筑面积 |
接管日期 |
获奖情况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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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0 |
|
|
|
|
|
11 |
|
|
|
|
|
管理项目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
注:应如实申报在南充管理的所有小区项目,凡不实申报的,每发现一个扣信用分10分。
企业信息变更登记意见
企业名称 |
|
|||
变更事项 |
|
|||
变更理由 |
|
|||
变更前 |
|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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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方式 |
|
|
企业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
我司依照《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申请变更手续,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房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 房 管 部 门 意 见 |
物管科意见
年 月 日 |
|||
局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
附件5
南充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表
物业服务 企业名称 |
|
||
企业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日期 |
|
最近一次监督 检查时间 |
|
信 用 记 分 情 况 |
依据《南充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管理实施意见》第 条第 项规定,(简述记分事实):
对该企业予以记信用分,其中加分 分,减分 分,本次合计记分 分。 记分人: 记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局物管科 核准意见 |
|
注:1、本表由各房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加减分情况做记录,并定期报送市局物管科核准。2、加减分应附相关材料。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印发
发布者:物业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