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法规清单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2.《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3.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4.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二、核准条件清单
1.住宅物业小区房屋总建筑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的;
2.投标人少于3个的;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应收要件清单
1.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准表;
2.建设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4.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原因资料;
5.土地使用证明;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
备注: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应验原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办事程序清单
1.受理申请:申请人填写《南充市辖三区新建项目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准表》(本表可以在http://www.ncfdj.gov.cn/表格下载栏中下载,也可以到局七楼物管科领取)并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装订成册,局物管科受理。
2.核准归档:局物管科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核准表交由申请人,核准资料局物管科归档。
五、办事时限清单
5个工作日。
六、办事地址清单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七楼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科
七、特别提示清单
1.我市未批准任何机构代办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服务配套用房备案、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等业务,只要符合条件,由申请人按办事程序清单申办,办理各项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2.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投标代理活动的,应从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中选择机构,并签订服务合同,其代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物业服务企业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遵循自愿的原则,入会、退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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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电话:2666596 2223471
发布者:匿名